【灵动传媒网河北讯(杨伟峰 李建峰)】11月18日,河北省广平县村民薛某爱、薛某玉紧紧握住广平县人民法院代院长的手激动地说到,谢谢你们!是你们依法维护了我们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你们的身上真正体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宗旨。代院长讲到,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依法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和正义,促案结事了,这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四年前薛某某在山东莘县发生交通事故不幸死亡,因薛某某系独身一人,没有妻子子女,平常时由3个姐妹照顾其生活。薛某某死亡后,二妹薛某爱、三妹薛某玉委托大姐薛某芳去山东莘县法院领取赔偿款56余万元。大姐领到赔偿款后以种种理由没有与其两个妹妹进行分配,而是据为己有。二妹薛某爱和三妹薛某玉无奈向广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诉,后该案经一、二审法院判决大姐薛某芳将赔偿款中的30余万元给付二妹和三妹。判决生效后,大姐薛某芳并没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无奈之下二妹薛某爱和三妹薛某玉依法向广平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
广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后,执行局及时制定了执行方案,大力搜集案件线索,积极查找案款走向,科学进行评判,同时与基层政府、村委会沟通,共同做被执行人工作,强调司法后果,促其认识自己过错,后被执行人薛某芳将30万元现金交给法院,广平法院将30万元直接给付申请执行人薛某爱和薛某玉,该案历时1个半月顺利执行完毕。
11月18日上午,薛某爱、薛某玉与其家属一行6人,给广平县人民法院送来二面锦旗,他们用最简朴送锦旗的方式,向广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表达的他们发自内心的感谢,他们感谢广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帮他们追回30万多元。
这一起执行案件的终结,不仅是基层群众及时拿到了赔偿款,全家可以过上幸福生活的喜悦,更是彰显了法治精神的力量,广平县人民法院真正践行了执行彰显力度,对待群众有温度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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