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者对竞业限制约定的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法律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竞业限制的违约金由双方约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是否导致竞业协议无效?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据此,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金并不当然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若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未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从以上规定可知,竞业限制补偿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定,不能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什么是竞业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该劳动者离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生产、自营或为他人生产、经营与该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及业务,不得在与用人单位具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可以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发放?
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发放。双方约定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该约定出于双方合意且并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则依法应当予以保护。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可以在在职期间每月随工资发放?
竞业限制补偿金可否包含在工资中发放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大都认为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发放。此观点主要考虑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用人单位将劳动者在职期间的津贴、奖金等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作为离职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实质是通过拆分工资逃避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大大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仍需另行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责任编辑:中国资深媒体人 张保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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