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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网友建议对低速电动车规范化管理 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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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8-19 灵动传媒

近日,一位濮阳县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对低速电动车规范化管理。



网友

近几年,濮阳县载货三轮、老年代步车越来越多的人购买、无牌上路,购买这类低速电动车的人,绝大部分没有驾照,再甚者连交通法都不懂,如果这类人驾驶时速和尺寸都严重超标的老年代步车,大大增强安全隐患!

官方回复

濮阳市濮阳县委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

二、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多年来,低速电动车之所以难以实施有效监管,以致逐步发展成为新的交通安全隐患和社会治理难点、痛点,根源在于对该类产品是否属于机动车一直未予明确,缺乏相应产品技术标准和生产准入、销售维保、挂牌登记、驾驶资质等一系列配套管理政策,造成规范管理无法、无据可依,给各地、各部门监管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关于低速电动车的机动车属性还需要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作出明确。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第50号令)规定,国家对从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的企业及其生产的在境内使用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实行分类准入管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取得相关准入后方可生产、销售相应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实施全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和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准入管理相关工作。申请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按规定向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相应材料,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后,决定准入的,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发布。

目前,低速电动车相关技术标准起草、制定工作是由该产品的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的。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曾于2016年、2019年两度申请立项了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从网上查询到的最新进展为,2021年6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发布了《公开征求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意见》,但未正式发布为国家标准实施。我们将积极关注跟踪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发布情况,在标准发布后积极做好宣贯学习、监督实施等工作。

您在建议中提及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2018年11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各级政府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准入条件,待国家出台规范管理政策及规定后按相关要求统一实施管理。

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待《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发布后,按照明确的相关标准、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本地区清理整顿专项计划。”

由于低速电动车的机动车属性一直没能明确界定,相应的国家技术标准、管理政策至今没有出台,当前低速电动车管理无章可循,全面禁止此类车辆的生产和销售缺乏政策依据。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自身职责,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低速电动车行为,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低速电动车销售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虚假标识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低速电动车销售中使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低速电动车的行为;对纳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电动车产品加强认证监管。

县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强群众对电动三四轮道路出行的安全教育,同时加大对电动车辆的不按规定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做到从思想上增强群众驾驶电动车的安全出行意识,减少电动车违法上路的驾驶行为。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